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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

来源:重庆风险代理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www.cqfxlsvip.com/   时间:2015-07-24 15:07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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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国,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:(一)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。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,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,进行管理、运用和处分。(二)受托经营动产、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。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、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、财产权,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,进行管理、运用和处分。(三)受托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,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。(四)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、购并及项目融资、公司理财、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。(五)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、政策性银行债权、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。(六)代理财产的管理、运用与处分。(七)代保管业务。(八)信用见证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。(九)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。(十)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。另外,信托投资公司还可以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的有关规定,接受为下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:(一) 救济贫困;(二) 救助灾民;(三)扶助残疾人;(四)发展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艺术、体育事业;(五)发展医疗卫生事业;(六)发展环境保护事业,维护生态环境;(七)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。 相关文章· 通过增加公司经营范围· 论经营范围的性质· 国家对企业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特别推荐· 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?公司法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何规定?· 经营范围变更申请表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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