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纠纷works
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首页 工程纠纷 重庆风险代理律师讲述 工程款拖欠合同纠纷需提交的证据

  工程款拖欠合同争议应提交的证据包括施工合同、工程预算报告、工程决算报告、工程验收证明、工程结算证明等资料。拖欠工程款需要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,应当提交书面起诉书。接下来将由重庆风险代理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,具体情况赶紧跟着重庆风险代理律师一起来看看吧!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一、工程款拖欠合同纠纷需提交的证据

  工程款拖欠合同纠纷需提交的证据包括: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;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;施工合同、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;工程预决算报告、工程款支付凭证;工程验收、结算凭证、质检报告等。找法网提醒,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诉讼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。

  二、拖欠工程款诉讼的必备条件

  对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的必备条件如下:

  1.准确选择被告

  提起诉讼时,只需选择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任何一方保证方式,包括一人或数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。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先决条件是“支付能力”。

  2.原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。

  3.准确合理的索赔。

  4.索赔范围。

  通过对大量案例的分析发现,当事人提起诉讼时,主张的只是工程款和/或利息,加上案件的诉讼费用,很少提及违约金、律师费、停工、窝工、转运、机械设备搬迁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支出。

  三、工程款支付的内容有哪些?

  工程款包括以下项目:

  1.预付款

  开工前,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预付合同工程的施工款。施工准备工作包括采购材料、工程设备、施工设备、搭建临时设施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。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%,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%。

  2.进度付款

  施工期间,发包人应根据工程完工情况向承包人支付一种工程价款。工程实践中,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款一般为合同价的70%,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有三种:一是根据形象进度分期支付;二是按照完成的工程量分期付款;第三,按阶段和时期混合缴费。

  3.结算付款

  工程竣工结算后,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。竣工结算金额等于竣工结算价格减去质量保证金和已支付金额。找法网提醒,支付竣工结算款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重庆风险代理律师,重庆风险代理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

联系我们contact

more

  • 何诚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• 18716633886
  • 495400148@qq.com
  •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融街3号中央商务区金融中心D栋15楼